中国电建规划总院能源监管信息平台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规划总院能源监管信息平台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能源监管信息平台二期项目 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能源监管信息平台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 为贯彻落实 2024 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开展“四个监管”工作,着力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保障数字化监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国家能源局拟委托总院开展数字化监管大数据赋能试点 研究 工作,目标是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整合各类监管数据和信息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 ,总院拟组织开展相关平台建设和技术研究工作,验证试点研究工作效果。 2.2 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 2.3 项目建设规模:能源监管平台的数据指标体系设计、数据分析和可视化设计以及数据平台功能的开发、实施、上线、培训及技术服务。 2.4 项目建设 服务期限 : 365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5 招标范围:完成统一认证功能升级、多源数据接入、能源监管数据库构建、高水平可视化展示等 4 个任务内容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及测试等工作。其中,需求分析包括需求调研、需求梳理和需求确认;系统设计包括功能设计、非功能需求设计、数据库设计、安全防护设计、可视化设计等;开发工作是指在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完成统一认证功能升级、多源数据接入、能源监管数据库构建、高水平可视化展示等 4 个任务内容相关功能的开发工作,并形成配套的数据管理标准规范,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和保密安全。 2.6 本招标项目标段 / 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他补充: 2024 年 9 月底完成核心功能开发及配套研究成果提交,至 2024 年 12 月底完成全部功能开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功能完善和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信息化平台开发 技术服务 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须具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为 500 万元及以上人民币,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近三年( 2021-2023 )财务报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3 个以上大数据平台建设(含可视化展示内容)项目的业绩证明,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情形,不存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且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 PMP ) 3.2 其他要求:本项目保密要求高,须至少 3 人驻场工作,包含 1 名系统开发人员、 1 名数据库架构人员和 1 名 UI 设计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 2 日至 202 4 年 5 月 2 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00 时至 5:00 时 (北京时间) ,在 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甲 57 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808 室 持 单位介绍信登记后免费 领取 招标文件。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 4.1 条要求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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