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尼龙车间中央供料系统及车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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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尼龙车间中央供料系统及车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01-24400904905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龙车间中央供料系统及车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编号为 0701-244009049058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尼龙车间中央供料系统及车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尼龙车间中央供料系统及车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尼龙车间新建中央供料系统及配套水、电、气及管道工程。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全部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现场安装及施工、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2.3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及清单内所有内容(含招标人设备搬迁时间)。
2.4 交付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东路 266 号。
2.5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验收要求和标准:满足招标人相关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或等同的国际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现场安装、调试运转正常,招标人安排正常生产,无故障运行 30 天,则予以最终验收,由招标人办理验收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中央供料系统相关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可自行完成电力工程安装,也可委托第三方完成电力工程安装,安装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晚于 2022 年的,可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 3 个月内( 2024 年 2 月以后)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单独密封提交,评标结果公告完毕后原件退回)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盖章版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不退还)。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两份近两年以来( 2022 年 1 月 ~ 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塑机中央供料系统项目(包含水电气安装工程)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供货内容页、盖章 / 签字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b.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国铁采购平台( ) → 信用评价 → 信用评价结果)。
c. 投标人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 黑名单 ” (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代理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
( 5 )其他要求:
a.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b. 近三年内( 2021 年 ~ 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c. 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d.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f. 投标人无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引起的不良市场反应及投诉。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g. 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h.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6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 (上午),下午 13:30 至 16:3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 “ 国铁采购平台 ” ( )完成供应商公司注册、认证并在该项目下响应报名,标书款电汇(户名:,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 778350010653 )成功后在 “ 国铁采购平台 ” 上传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00 ,地点为石家庄颐园宾馆(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 355 号)三楼二会议室。
投标文件如进行邮寄,请于 6 月 7 日下午 5 点前寄至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城路 35 号万信花园 B4-0101 (注意:与现场递交地点不同),收件人:胡晓娜,电话: 。邮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的文件请自行安排交至颐园宾馆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 “ 国铁采购平台( ) ”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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