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观山湖区二铺中学建设工程项目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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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观山湖区二铺中学建设工程项目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三中心-ZB2024-72
- 招标条件
1.1.1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观山湖区二铺中学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二铺学校项目),项目业主为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城市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观山湖区二铺中学建设工程项目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观山湖区二铺中学建设工程项目
(二)业主单位: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程造价:项目预计于2024年1月左右开始施工,于2024年8月下旬左右完成,工期约270天左右。总工本工程合同造价4808
万元。
(四)工程概括
本观山湖区二铺中学建设项目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惠源路观山湖区第二小学南侧地块。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1665㎡,净用地面积26406.85㎡,总
建筑面积13756.31㎡,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12859.38㎡,大门门卫室48.4㎡,预留教学楼848.53㎡。机动车停泊车位共计20个,另外室外配套工程包括
:场坪土石方工程71128.55m³,铁艺围墙栏杆工程约597m,绿化工程9242.53㎡,透水混凝土道路工程2609.26㎡,铺装工程3827.21㎡,EPDM透气型
塑胶跑道1971.23㎡,人造草足球场2538.33㎡,硅PU篮球场626.05㎡,EPDM透气型塑胶排球场159.31㎡,综合管网工程、中水系统处理工程各一项及
相关配套设施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商品混凝土ST-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
,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性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 CAL标志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或当地质量检
测机构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不强制要求提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
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
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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