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2024年梅州供电局35kV-220kV输电线路技改修理项目施工分包询价采购(三次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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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
2024年梅州供电局35kV-220kV输电线路技改修理项目施工分包询价采购(三次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2024041610 )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2024年梅州供电局35kV-220kV输电线路技改修理项目施工分包询价采购(三次采购) 。
3. 资金来源:已落实。
4. 项目地点: 梅州 市。
5. 采购项目编号: XM2024041610 。
6. 概算金额: 800 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针对本分包采购项目的预测量,仅提供给 供应商 作参考,最终实际施工分包的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为准,采购人不对 成交供应商 实际获得的分包量进行承诺。
7. 项目类别: 一 类。
8. 采购 类别 : 工程 类 。
9.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0. 采购形式: 框架 采购。
11.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 。
12. 工期要求:按建设单位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开展 并提前 15日完成。
13. 采购结果适用范围: 2024年梅州供电局35kV-220kV输电线路技改修理项目。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 响应 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 0天(日历日)内有效。
16. 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7. 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范围
(一)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分为 2个标段。标段间不可兼中 。 标段 1已完成采购, 本次采购为标 段 2 的第 三 次询价采购。已成交标 段 1 项目的供应商不建议参加标 段 2 重新采购的报价,如参与报价的,由采购工作组在项目评审时不推荐该标段的成交候选人 。
(二)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报价费率见上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费率,低于工程成本费率的报价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否则报价将被否决。分包报价费率低于 72.25%的报价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报价为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以工程承包人委托任务应包含的费用为准。
(三)分包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输电线路工程。分包范围内的土建专业、劳务作业内容,应符合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允许分包范围工程内容,详见《电网基建工程主体工程范围及允许分包形式》,具体内容以承包人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本项目分包范围不包括:带电作业工程施工、采购人委托其他专业厂家的技术服务项目。劳务再分包的范围详见《电网基建工程主体工程范围及允许分包形式》;劳务分包商不得将承接的劳务作业再分包;除以上规定外,禁止将工程再进行转包、分包。分包单位的项目、安全和技术等主要管理人员应参与和协助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全过程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编制、青赔协调处理、工程验收等与施工相关的全部事项 。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供应商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 、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7.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项目负责人 B证、安全员C证)。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 具备建设 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
- 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且备案的承接分包工程范围涵盖标段分包内容。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 《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和《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项目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成交结果公布后,由采购人组织 需求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与成交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 成交 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 500-100)万元×0.7%=2.8万元
( 1000-500)×0.55%=2.75万元
( 5000-1000)×0.35%=14万元
(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 =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 70%计收 =22.55* 7 0 %= 1 5.78 5(万元) -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 对应标段的采购 金额 为基准计收 。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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