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采购公告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 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 £ 国拨 ■自筹 £ 国拨 +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1.1 将红华厂区 33-1# 楼二层应急中心内现有消防系统全部移机至 33-1# 楼一层 118 房间消防控制室内。
2.1.2 对公司总部食堂和红华分厂食堂烹饪间增设自动灭火装置。
2.1.3 购置 230 条 16-65-25 型涤纶长丝聚氨酯有衬里水带。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 30 日。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4.1 按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实施,保障整个消防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2.4.2 对更换产品、设备、备件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正常使用条件下,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
2.4.3 提供产品、设备、备件的同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相关的技术文件、合格证等资料;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 / 服务能力。
3.3 人员要求: /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 其他要求: /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被列入集团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 6 ) 其他: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