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博发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机械装备提升建设项目
辽宁
-朝阳市
朝阳博发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机械装备提升建设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审批服务局
备案。招标人为
朝阳博发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朝阳博发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机械装备提升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东大道乡东大道村
2.工程规模:
计划购置移动式风机4台,多管降温风机2台,扒谷机4台,铲车1台,输送设备220延长米,绞龙4台,装箱机1台,溜筛2台,通风设施1套,智能型电子检温系统2套,灌包机2台,测水仪2台。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TP122000001002788001001
朝阳博发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机械装备提升建设项目
计划购置移动式风机4台,多管降温风机2台,扒谷机4台,铲车1台,输送设备220延长米,绞龙4台,装箱机1台,溜筛2台,通风设施1套,智能型电子检温系统2套,灌包机2台,测水仪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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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
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2、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3.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估算价的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8日。
2.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6.1工期(天):2024年6月24日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90天。
6.2质 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6.3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方式: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单位通过腾讯会议观看开标现场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锁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6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进行失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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