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德州市东部地下管廊三期项目防尘网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02-240118] 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德州市东部地下管廊三期项目防尘网采购项目 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05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报名并购买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05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注:采购物资以实际数量交货。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时间及方式:2024年06月,分批次进场,据工程进度,需方每次需要货物时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装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发货时间发货前需方另行通知。
3、交货地点: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东部地下管廊三期项目(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减河东大道袁桥镇齐桥村)施工区域。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4.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3.响应人(可开具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样票)。
4.4.响应人应具有防尘网的供货业绩,从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的供货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买卖双方盖章)。
4.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4.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
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4.7、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5、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如响应人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5.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5.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5.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5、推荐方式:一首一备。
6、质量要求:
6.1.满足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7、投标担保:
7.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7.2、金额:人民币5000元。
7.3、在响应人报名成功后,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7.4、保证金退还: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7.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响应人在报价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的情形;
(3)成交/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4)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的情形。
7.5、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7.5.1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减河东大道袁桥镇齐桥村,联系人:裴世文,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8、材料结算:
8.1.结算单价=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买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综合单价=材料出厂单价+固定费用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费用、生产加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装车费、运输费(含空车返回)、过路过江过桥费、车辆燃油费、卸车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风险金和应交纳的税金发票(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8.2.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并验收合格的数量和结算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9、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明确付款方式(我方要求: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形式进行支付。若卖方将银行承兑汇票提前兑现,所需的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预付款:无预付款。
剩余货款支付:付款前卖方根据进场数量开具全额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提供给买方,买方依据发票金额进行挂账,30天内付款结算货款的80%,待甲方完成竣工结算并收到该笔款项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期满 30 日内质保金由买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10 、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11 、 报价有效期: 30 天。
12 、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向电建股份或市政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 QQ 号 482688120 ;电话: 4006274006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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