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电濮阳台前一期85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25年运维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招标编号: CHDTDZ010/20-ZB-004 )
一、 招标条件
河南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 河南华电濮阳台前一期85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25年运维总承包项目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河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
2.2 项目规模:暂定交流侧总容量85.06MW(直流侧装机容量100.07MWp),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对实际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EPC工程:合同签订后12个月;运维工作:全部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生产并超过质保期之日起25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台前一期85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25年运维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5年内(2019 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应出具该项承诺书。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100MWp(直流侧)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2.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完成过累计不少于50MWp(直流侧)户用分布式光伏或不少于1个50MWp(直流侧)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近三年连续3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具备不少于3年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连续3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专职安全主管应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专职安全主管近一年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注:项目经理业绩应为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等文件。
13.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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