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渭阳路(虢镇)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渭阳路(虢镇)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TDJC20241237
项目名称:渭阳路(虢镇)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阳路(虢镇)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30,849.26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阳路(虢镇)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阳路(虢镇)派出所执法办案区信息化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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