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科右中旗区域)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监理-2024年6月大唐(内蒙)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东新能源事业部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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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科右中
旗区域)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监理-2024 年 6 月大唐(内蒙)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东新能源事业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科右中
旗区域)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兴安盟发和以革委员会以兴发改新能字
〔2023〕58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东新
能源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70/30,招标人为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东新能源事业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406-MD01
2.2 项目名称: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科
右中旗区域)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仁哲里木镇西北部区
域、哈日诺尔苏木东部区域。
2.4 建设规模:200MW。
2.5 计划工期:计划 2024 年 7 月份开工。2025 年 06 月全容量并网。具体以
开工令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
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
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
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
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
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及以上风电机
组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主要专业应分别具有房屋
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均不少于一
人)。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
“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
3.2.4 人员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近 5 年须担任过(1)个及以上(2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项目的总监业绩。
3.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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