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12号线同步实施31号线项目水泥招标采购(三次挂网)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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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12号线同步实施31号线项目水泥招标采购(三次挂网)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24-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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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地铁12号线同步实施31号线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太平洋站为地下三层16米岛式车站。车站主体位于解放大道和汉西路交叉路口东北侧,31号线为预埋车站,与同步实施的12号线叠岛换乘,沿汉西路南北向呈一字形布置。
设计为地下三层双柱岛式站台车站,为31号线及12号线叠岛车站(其中地下一层为12号线及31号线站厅层,地下二层为31号线站台层、地下三层为12号线站台层),计算站台长度140m,站台
宽度16m。车站主体建筑面积39068.8m2,车站附属建筑面积7720.0 m2,总建筑面积46788.8m2。车站外包总长391.15m,标准段外包总宽25.9m;共设置4个出入口、2组风亭、3个安全出口(兼
消防救援)。
合同工期: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12号线开工令日期为2021年9月5日),约定完工日期是2024年6月30日,约定本项目实际工期与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太平洋站土建工程工期
(含工期调整)一致。暂定合同价为34247万元。2.2招标内容:水泥,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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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Z01水泥包件:(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3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拥有年产150万吨旋窑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生
产工艺,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经销商必须取得生产商的授权;(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
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入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
“中国执行信息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所供应水泥品牌需在武汉地铁十二号线项目建设运营公司或武汉地铁集团要求的甲控品牌(厂家)目录
内。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
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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