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安吴青年训练班纪念馆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咸阳市
安吴青年训练班纪念馆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泾阳县中心街402号财政局院内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泾阳县-2024-00005
项目名称:安吴青年训练班纪念馆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吴青年训练班保安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吴青年训练班保安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吴青年训练班保安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9)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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