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内蒙古公司蒙西公司托清风光二期130MW+100MW项目EPC工程管桩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 公告
1、采购 项目
受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委托,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托克托100MW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管桩材料,本次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托克托100MW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概况: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包括光伏场区(100MW)、光伏220kV升压站扩建、储能系统扩建(15MW/60MWh)等的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并网、培训、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3)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采购范围:具体以第三卷技术规范书为准
(5)交货时间:2024年5月30日前首批到货,具体已发货人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项目地点车板交货。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响应人应遵守。
(8) 报价有效期:90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 应是在中国境 内/外 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 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5、 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 研发、质量控制等 能力,并应提供 近三年同类型产品供货项目 类似业绩证明。
6、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7、 投标单位应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 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购买谈判文件缴费凭证。
4.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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