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厂区部分整流所、配电室自流平地面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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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厂区部分整流所、配电室自流平地面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厂区部分整流所、配电室自流平地面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
距离西宁飞机场约 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 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
甘河滩工业园区约 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交通便利。
项目地点: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1.2.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对公司动力分厂一期、二期整流所地面及厂区各 10KV 配电室室
内破损开裂、不平整的地坪,进行平整打磨,涂刷环氧自流平地面。主要工作内容包
括如下(但不限于):
主要工作内容
(1)动力分厂一期、二期整流所一层地面平整、打磨涂刷环氧自流平地面;
(2)动力分厂一期、二期整流所二层地面原有地砖清除、平整打磨后涂刷环氧自
流平地面;
(3)厂区各 10KV 配电室地面平整、打磨涂刷环氧自流平地面。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施工地点: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项目工期:合同总工期 6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总
工期不变;遇到法定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不进行中、高级以上风险作业,工期顺
延,总工期不变。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DNYZC-2024-05-01-837-01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厂区部分整流所、配电室自流平地面施工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国家电投集团黄河水电公司黑名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专用资格条件
1、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
情形;
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经营状况良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
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7、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 2 个环氧自流平地面施工项目合
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8、主要管理人员资质: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
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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