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2024年仪器检定/校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 2024年仪器检定/校准服务竞争性谈判(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J-JKS-2024-01-1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现就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 2024年仪器检定/校准服务竞争性谈判(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呼和浩特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2024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第二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有账号,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 3.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备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资质,通过CNAS认证或中国计量认证(CMA); 6.外包企业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不在国铁集团及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考核期; 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自然人报价;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报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纳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5)两个及以上竞价人在同一项目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6)联合体、代理公司、自然人竞价; (7)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11)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12)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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