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新疆哈密巴里坤风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哈密市巴里坤600MW风电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公开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1005-24003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新疆哈密巴里坤600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位于三塘湖镇条湖工业园对面风电场内,具体范围(四个角)坐标经纬度分别为:A.g92.95809455, 44.43517715;B. g93.15623045, 44.35998821;C. g93.00057060, 44.29378463;D. g93.22122574, 44.27814612;运输道路条件较好,距G331国道约1km;距G575国道约20km;海拔高度在840~970m之间,场址开发面积约116平方公里。本项目场址地势开阔,地形属一般丘陵地带。距离哈密市约230kM。计划建设内容:96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高度110米;新建220kv变电站一座;容量15.6万千瓦(储能时长4小时)储能站1座。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包含:6.25MW风电主机共96台套;6.25MW风电配套塔筒96台套;6900KVA华氏厢式变压器96台套,配套塔筒基础预埋锚环及锚栓96套,基础混凝土15万m³,变压器基础及储能站基础、升压站基础混凝土共计5万立方米、 发电场内35KV输电线路150km;
2.采购数量:根据项目需要60#风机基础浇筑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三、 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括货物价款、增值税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泵送费、施工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同时,各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对询价方现场道路条件进行充分了解,考虑各项风险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技术参数标准:
投标商品混凝土使用的技术要求及技术标准:报价方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严格配比、搅拌,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报价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商品混凝土应达到国家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标准或行业标准。
报价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化学性能、物理性能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抽检。
3.计量方式:供货至现场的各标号商品混凝土在满足坍落度、强度等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其交货及验收理论重量需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并作为最终结算依据C20泵送混凝土2350kg/m33;C45泵送混凝土2450kg/m3;
4.交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3日 根据买方需求分批交货到指定现场,并随车附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哈密市巴里坤600MW风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往S331方向38公里转北行42公里处)。
6.质量要求:每批进场商品混凝土需随车提供过磅单、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同时要求报价方配合询价方现场见证取样,视询价方需要,报价方需免费提供恒温恒湿标准养护实验室供询价方做混凝土质量检测使用。对于现场重要施工部位采购的商品混凝土,报价方应无条件配合询价方取样,并支持认可第三方检测结果,及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需方办理相关结算。根据结算状况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3%或13%税率),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向卖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30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8.质保期:质保期为6个月。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注册时间6个月以上 ,需提供营业执照、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证书。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合格证和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证书或检验报告。
1.2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注册时间6个月以上 ,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 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 。
1.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五、投标担保
经市场调查,因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镇本地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资源极少,故本次商品混凝土公开询比价招标免除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询比价响应供应商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询比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处理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询比价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报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年5月30日10:00时前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台(http://####)在线报名,下载询价函,无需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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