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筑能效提升技术服务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白山市
项目概况
白山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筑能效提升技术服务单位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NZB-2024-013
项目名称:白山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筑能效提升技术服务单位项目
预算金额:29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质量标准: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 129-2012等现行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完成白山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筑能效提升技术支持服务,按时、达标通过国家分年度和三年终期整体验收。
服务成果验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节能评估技术导则 公共建筑项目》GB/T 36675-2018、《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测评方法》JG/T 448-2014、《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 357-2015及《吉林省白山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能效测评工作,提供能效测评报告,且能效测评报告须至少覆盖全部改造完成的乡镇,并通过国家分年度和三年终期整体验收,能效测评报告覆盖范围可按照国家考核需要随时增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年底白山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终期国家考核结束(包括项目整改再验收),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竞标。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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