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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路桥公司重庆分公司红河排水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询价采购

红河综合交通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排水
工程(排洪)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05-240007
一、招标条件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红河综合交通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排水工程(排洪)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因工程建设需要,按照股份公司采购计划批复(采购计〔2024〕44号),以 公开招标 方式采购红河综合交通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排水工程(排洪)所需的 商品混凝土 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业主拨付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红河综合交通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排水工程(排洪)位于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是红河综合交通枢纽重要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主要功能为综合交通片区排洪。建设内容包括涵洞、渠道等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排水涵渠7条,总长9183.042m,其中,1~4号排水路线为排水沟,5~7号排水路线为箱涵(5号局部为排水沟、6号局部为盖板涵);共有13个机场出水口,其中,1#出水口、2#出水口、3#出水口、8#出水口外接长桥海,4#出水口、5出水口、6#出外接黑水河,7#出水口、外场营区1~3#出水口外接嘉明河、内场营区1~2#出水口外接市政雨水管网。
2、 招标范围
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注:招标数量(总量及各型号明细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分批不均匀供货(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竣工。成交人收到采购人供货计划单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综合交通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排水工程(排洪)项目施工现场(具体根据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确定)。
6、 质量标准或要求:
(1)技术标准应符合国标《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9)的规定(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2)投标人所供商品混凝土强度检测、重量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3)商品混凝土到达目的地后,投标人必须随车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业务章),作为混凝土的质量依据,交招标人检验人员。“产品出厂合格证”必须是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厂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4)所供商品混凝土规格误差超规范、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商品混凝土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招标人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7、环保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1.2、投标人为混凝土生产厂家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混凝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混凝土厂家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2022、2023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暂未确定,出具(2020、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及合同金额、纳税证明或者样票)。
4、信誉要求
应同时满足:
4.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上查询并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4.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4.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未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搅拌站距离本项目(红河综合交通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排水工程(排洪))运距不得超过25km或运输时间不得超过1h(具体以招标人高德地图或实际测距核查结果为准)。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提供样票的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 10:00 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 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下载招标文件(本次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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