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
-莆田市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301]JRZB[GK]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06 10:20:00,更正为:2024-06-11 10:2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06 10:20:00,更正为:2024-06-11 10:20:00。
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七)、理赔程序 :
2.主要理赔单证:
2.1意外残疾:须提供申请人户籍与身份证件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中标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2.2意外身故:受益人户籍与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被保险人火化证(至少提供两证);村委会出具受益人证明(需村或镇盖章)。
2.3疾病(自然)身故:受益人户籍与身份证件;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标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被保险人火化证(至少提供两证);村委会出具受益人证明(需村或镇盖章)。
2.4住院补贴: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
现更正为:
(八)、理赔程序 2
1.主要理赔单证:
1.1意外残疾:须提供申请人户籍与身份证件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中标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1.2意外身故:受益人户籍与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被保险人火化证(至少提供两证);村委会出具受益人证明(需村或镇盖章)。
1.3疾病(自然)身故:受益人户籍与身份证件;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中标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被保险人火化证(至少提供两证);村委会出具受益人证明(需村或镇盖章)。
1.4住院补贴: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