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二分局宁蒗县供水项目砂石骨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 公开询比价 方式采购 砂石骨料一批 ,本采购物资计划使用 自有 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丽江市 宁蒗县 农村饮水供水保障行动项目位于宁蒗彝族自治县境内。建设内容:小型水源工程、提水工程及输配水管网工程等。新建光伏提水泵站6座,新建坝塘蓄水工程(坝塘)7件,新建引水工程6件水源工程、水处理厂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计划建设期12个月。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 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标的型号中2021年3月至今任一或多个产品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至少1份)。
2、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 100万元 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所代理生产厂家需满足招标文件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
3、 投标人应具有砂石骨料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年3月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50万元 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 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 投标响应人必须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可开据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投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一个代理商不能代表多个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招标。
8、 本次招标对招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需求一览表
注:本次公开招标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公开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询价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范围内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中标人确定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1、交货时间: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根据买方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完成交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另行约定,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2、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宁蒗饮水供水保障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验收:实际验收数量以磅单为准。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遇设计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设计标准为准。
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招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招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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