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物流中心门吊集装箱F-TR锁作业智能防卡装置招标招标公告
天津
天津铁路物流中心门吊集装箱 F-TR 锁作业智能防卡装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4-325
一、招标条件
受天津铁路物流中心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天津铁路物流中心门吊集装箱 F-TR 锁作业智能防卡装置招标 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01 标段: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证(门式起重机)级别B级或B级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授权经销(代理)商,应提供其所代理生产制造商符合本条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 《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 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 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至少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6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 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 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5 其他要求: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 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 - 招标(试) - 购买文件须上传电子平台支付成功的支付凭证 ,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联系人) 和电子平台( )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从 2024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止,每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购买须知:
4.2.1 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 电子平台( ) 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 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电子平台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 - 点击投标管理 - 购买记录查看 - 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招标文件请使用 360 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 / 包 (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购买重招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 0 ,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招标文件) ,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2.3 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 - 投标人登陆账号 - 投标管理 -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 100 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4.2.4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 5 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
4.2.5 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 “ 投标管理 - 电票下载 ” 中下载。
4.3 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注:投标人须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系统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联系人。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 上午 9:00-10:00 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 北京天佑大厦 7 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北京天佑大厦 7 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
5.3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北京天佑大厦 7 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 15 号) 。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找到信息公开 - 点招标公告 - 左侧找到平台 - 点击中央 - 翻到第 1 页 - 中国铁物招标平台 - 点击招标公告逐个找,不要搜索项目名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和国铁采购平台( )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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