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洋坊作业场站修所氧气、溶解乙炔气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二次)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洋坊作业场站修所氧气、溶解乙炔气采购项目(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nlc2024015-1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洋坊作业场站修所氧气、溶解乙炔气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二次)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报价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物资。
3.2.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产品。各种产品的规格、材质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除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外,其他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
3.3. 认证许可:报名单位需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报名单位为生产厂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4.履约信用:
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④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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