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电厂法律咨询及诉讼服务项目(2024.05.27-06.30)询价公告
华能大连电厂法律咨询及诉讼服务项目(2024.05.27-06.30)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5-0-0400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大连电厂法律咨询及诉讼服务项目(2024.05.27-06.30),采购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询价文件
2.2 采购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项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年度法律咨询服务业绩和至少一项供热企业年度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方机构成立时间5年以上,12名以上专职律师。2.投标单位指定的顾问律师成员至少三位须是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司法局开具的律所从业律师名单),有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提供合同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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