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热电厂1#-4#热电机组背压替代改造项目滚轴筛及环锤式破碎机招标公告
1#-4#热电机组背压改造项目2台滚轴筛及2台环锤式破碎机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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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4#热电机组背压改造项目2台滚轴筛及2台环锤式破碎机(WZ20240522-2339-583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滚轴筛及环锤式破碎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锤式破碎机\500-800t/h 200-300mm
2.00
台
包1-滚轴筛及环锤式破碎机
2
滚轴筛\800t/h 45kW 滚轴旋转
2.00
台
包1-滚轴筛及环锤式破碎机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5月1日以来,在火电或类似装置出力600T/H及以上的滚轴筛及环锤式破碎机使用业绩,要求数量分别不少于2台。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和用户验收使用证明。
3.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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