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上海庙发电公司档案室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上海庙发电公司档案室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481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体规划容量为4×1000MW,四台机组分期建设,公共设施同期建设;#1、2机组正在建设中,本期为#3、4机组,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余地。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后的档案室位于办公楼一层,其中档案库房共一个档案库房(总面积约378㎡)均拟用智能密集架,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项目经费,原智能密集架利旧使用,同时考虑到未来十年集团的发展,实体档案存量的增长量,所有档案库房的存量设计需按照最大化设计,智能档案库房建设包含实体档案的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及档案库房的智能化整体管理,通过多种信息手段实现档案的有序管理。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对实体档案及库房的管理需求,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产品到货,1个月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 2.1.4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智能档案库房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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