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电气二次设备采购(标段1)招标公告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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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电气二次设备采购(标段Ⅰ)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电
气二次设备采购(标段Ⅰ)招标人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
1200MW。本期先行建设 600MW,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
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 35kV 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
心电气二次设备采购(标段Ⅰ)。具体采购内容包括:
1.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2.交直流电源系统;
3.风功率预测系统;
4.场内通信系统;
5.场内光通信及系统通信;
6.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系统;
7.网络安全预警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3 供货期限:所有设备须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
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累计至少有 5 个及以上海上风电的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综合自动
化及各子系统(子系统包含交直流电源系统、调度数据网、二次系统安防、通信
系统等,投运业绩中需至少包含其中 3 个及以上)设备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
能证明本次招标投运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设备分项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使用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3 三个年度(若 2023 年财务报表未出则向前顺延
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
金流量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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