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网控室省网调通信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安徽
(招标编号: CHDTDZ159/17-SB-003 )
一、 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网控室省网调通信光传输设备改造项目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符离镇
2.2 项目规模: 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网控室省网调通信光传输设备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燃煤机组SDH项目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 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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