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址废物处理设施(5100)箱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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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址废物处理设施(5100)箱罐设备
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
将与采购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项目整体进度:废树脂缓冲罐(A/B)、冲排水罐(A/B)、废树脂计量罐(A/B)及随设
备提供 2 台废树脂管道过滤器、给料箱 1 台套、蒸发冷凝液箱 1 台套、蒸残液箱(A/B)2
台套暂定 2025 年 7 月到货;除盐水箱 1 台套、化学废液缓冲罐(A/B)2 台套、洗衣排水过
滤器、缓冲罐 A/B、储气罐 A/B 等暂定 2026 年 1 月到货。
2.2 招标范围
箱罐设备(废树脂缓冲罐(A/B)2 台套、冲排水罐(A/B)2 台套、废树脂计量罐
(A/B)2 台套及随设备提供 2 台废树脂管道过滤器、化学废液缓冲罐(A/B)2 台套、给料
箱 1 台套、蒸发冷凝液箱 1 台套、蒸残液箱(A/B)2 台套、除盐水箱 1 台套)、洗衣排水过
滤器、缓冲罐 A/B、储气罐 A/B 及其所有附属附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
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
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建立了能满足
HAF003、ASME NQA-1 等同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
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3C 认证;持有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
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应具有至少 1 个核行
业或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
范围页、签字页或交付证明文件);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无。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
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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