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汉关文化城汉城片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砂浆)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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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汉关文化城汉城片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干混砂浆)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三中心-ZB2024-59-03
-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1.1 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汉关文化城汉城片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洛阳汉关文化城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
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所需干混砂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洛阳汉关文化城项目部
(一)项目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汉关文化城汉城片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业主单位:洛阳汉关文化城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程造价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日历天;合同总造价暂定426000000.00元
(四)工程概括
洛阳汉关文化城汉城片区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工程造价约4.26亿元,工期12个月。工程主要内容有酒店建设、合院建设;总
建筑面积101999平方米,其中合院地上建筑面积:27129平方米;合院地下建筑面积:35180平方米;酒店地上建筑面积:23420平方米;酒店地下建筑面
积:16270平方米。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干混砂浆SJ-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
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截
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物资(若涉及多个品类,明确提供某一或多个品类的供货业绩)近
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
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
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
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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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235611716567402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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