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4-5月份院内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喀什地区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4-5月份院内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4-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C-ZB-2024(025)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4-5月份院内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7386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386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院内零星维修工程(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4)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http:///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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