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霍尔古吐水电站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4853,招标人为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 1 )工程介绍: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 “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大(2)型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发电引水洞长17km,一洞三机,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6MW(生态小机)),最大坝高28.4m,总库容463.5万m³。工程计划1#、2#机组计划于2026年3月底投入运行,3#机组计划于2026年06月投入运行。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
首部枢纽生态小机为河床式发电厂房,上游从左至右布置有进水口左岸副坝段和小机进水口坝段,下游分别布置有生态小机安装间和主厂房,生态小机与首部枢纽挡水建筑物一起坐落在河床上,成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厂、坝在结构上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为生态小机坝段。生态机组 1#机计划于2025年6月投入运行。
( 2 )交通状况: 1) 场外交通:霍尔古吐水电站自库尔勒市经 G216线—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岔口—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其中G216线约 77.2k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巴润哈尔莫墩镇—哈尔莫敦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约10.6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哈尔莫敦镇—察汗乌苏水电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0米,里程约44.3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察汗乌苏水电站至霍尔古吐沟为沥青公路,里程约74km,设计荷载公路Ⅲ级;霍尔古吐沟—霍尔古吐沟口(河边)长约15.5km,级配碎石路面。
2) 场内交通:霍尔古吐沟口下游:道路全长约 15.412km,沿线24道涵洞,起点为霍尔古吐沟小桥下游侧,双车道路基宽6.5m,路面宽4.5m,单车道路基宽6m,路面宽3.5m,单双道比例为4:6,碎石土路面。
霍尔古吐沟口上游:道路全长约 5.99km,沿线设10道涵洞,路基宽度为4.5m /6.5m,路面宽度为3.5m /6.0m,单双道比例为4:6,混凝土路面。
以上道路交通状况为参考数据,目前交通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调查了解,相关运输风险、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及其它措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1. 2招标范围 及标段包划分:划分一个标段包。 招标范围为 3台套18kV全连式离相封闭母线(IPB)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采购,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供货要求)。投标人应对IPB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对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以下简称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交货及相关服务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检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开箱检验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工作负全部责任;提供必要的检查、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按要求提交全套技术文件;承担合同设备与水轮发电机、主变压器、励磁变压器、厂用高压变压器、发电机出口断路器( GCB)以及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之间的设计和制造的协调工作;提供设计联络会、工厂检验、出厂验收等服务;提供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以及在双方协商的其他地点执行合同时的有关服务。
合同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由本电站机电安装承包人完成。但卖方应负责派遣合格的、健康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就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并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的质量负责,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专门提及的设备,但属于整套设备所必须的,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不得增加设备额外的费用。
2. 1.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约365天(计划交货期开始时间2024年9月1日,计划交货结束时间2025年8月31日);分批次交货(若霍尔古吐水电站主厂房、生态电站厂房等土建交面时间及大、小机首台机组发电时间调整,则交货期相应调整)。(注:具体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双方另行确定)。
2.1.4 交货地点:本合同项目中所有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开都河中游霍尔古吐水电站厂区工作面,现场车板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电压≥18kV且额定电流≥8kA)离相封闭母线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需提供合同相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离相封闭母线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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