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河长制管理服务中心(海阳市水库管理中心)海阳市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一期)(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海阳市河长制管理服务中心(海阳市水库管理中心)海阳市 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一期)(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SDGP370687000202402000069
项目名称: 海阳市 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 96.381119万元
采购需求:共涉及 10个行政村水库,分别为行村镇西寨头水库、留格庄镇徽村水库、留格庄镇望海水库、方圆街道招虎山水库、发城镇榆山夼东沟水库、留格庄荪疃水库、朱吴镇上孙家水库、郭城镇路南水库、龙山街道虎山东水库、郭城镇桂山水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溢洪道泄槽处新建消能设施、坝顶道路硬化、更换路沿石、闸阀室拆除新建、新建导流墙及挡土墙、干渠分水闸拆除重建等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3.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1.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自身问题,造成废标或其他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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