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5万吨年乙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项目环管反应器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5万吨年乙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项目环管反应器公开招标方案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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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5万吨年乙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项目环管反应器公开招标方案(WZ20240610-2105-589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管反应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环管反应器/Φ580X39000
1.00
台
包1-环管反应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证书、资信:投标人至少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 A2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 年内(2013年至今)需具有LAO 装置环管反应器的制造业绩,或近10 年内(2013年至今)具有2 台及以上聚烯烃装置环管反应器成功运行4 年及以上业绩。
3.1.9 凡与介质接触的反应器内表面,包括内筒内表面、凸缘、法兰内表面应清除铁锈、毛刺、焊馏、飞溅等,打磨平滑后抛光到Ra0.6。打磨抛光好的内表面,应涂上凡士林润 滑脂,运输及存放过程中应进行氮封或填装干燥剂。投标人报价时应提供抛光方案
3.1.10 投标人承诺提供本次标的物的技术方案需满足《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 万吨/年乙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项目环管反应器(R-2021)询价技术文件》和《茂名南海5万吨年 1-辛烯装置环管反应器-技术附件》(提供承诺书)
3.1.11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存在虚假的资料。(提供承诺书)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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