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地名文化公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惠州市
项目概况
惠州市地名文化公园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CG24014
项目名称:惠州市地名文化公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4.1058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3)供应商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提供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及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承诺书。(4)供应商拟派入的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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