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风电机组油品服务项目(36个月)招标公告
内蒙古
(招标编号: CHDTDZ013/18-QT-035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风电机组油品服务项目(36个月)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翁牛特旗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北清河风电场、义和塔拉风电场、街基风电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吉利风电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代力吉风电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久和风电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高家梁风电场
2.2项目规模: 北清河198台华锐SL1500/82型风电机组,街基风电场66台华锐SL1500/82型风电机组,吉利风电场33台明阳MY1.5Se/82型风电机组,久和风电场33台华锐SL1500/82型双馈机组、134台MY1.5Se-82型双馈机组、50台海装H93-2000型双馈机组,义和风电场66台金风GW77/1500机组,代力吉风电场一期33台华创CCWE1.5MW机组、二期22台华锐4.55MW机组,高家梁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25台湘电XE105-2000、XE112-2000、XE146-3200直驱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36个月(1095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机组油品服务项目(36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50台及以上风电机组油品更换服务业绩(含齿轮箱、减速机、液压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数量、日期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