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6(10)kV油浸式变压器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广州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6(10)kV油浸式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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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6(10)kV油浸式变压器框架协议(WZ20240618-2915-5921-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6(10)kV油浸式变压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6/10kV电力变压器
1.00
批
包1-6(10)kV油浸式变压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审计报告的损益表、负债表等关键内容原则上要求带审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或公章。
3.1.7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变压器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2级能效的10kV、变压器容量在1250kVA(含)~2500kVA(含)之间的任一容量(指S22-10系列或S20-10系列)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型式试验主要包括温升试验、绝缘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内容主要包括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连接组标号检查、空载电流和空载电流测量、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等。
3.1.8 接上一项。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变压器检测机构包含: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18号)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北段18号或高新区唐兴路7号)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
3.1.9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内6(1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指S13~S22系列)容量大于等于1600kVA至少70台套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
3.1.10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满足GB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1级能效及2级能效6(1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指S22及S20系列,变压器容量在200kVA(含)~2500kVA(含)之间的任一容量)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提供用户证明或运行报告)等信息。
3.1.11 要求投标产品具有3年以上(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的业绩,投标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提供资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
3.1.12 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1.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策略》、《数字化交付总体实施方案》、《数字化交付智能P&ID应用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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