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24-2025年燃气表公开招标框架预案远传燃气表G2.51.5级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分公司2024-2025年燃气表公开招标框架预案远传燃气表\G2.5 1.5级(招标编号:NWZ240610-3805-01732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远传燃气表\G2.5 1.5级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远传燃气表\G2.5 1.5级
35000.000
件
2
远传燃气表\G4 1.5级
300.000
件
3
远传燃气表\G6 1.5级
200.000
件
4
普通燃气表\G10 1.5级
50.000
件
5
远传燃气表\G10 1.5级
50.000
件
6
普通燃气表\G16 1.5级
30.000
件
7
普通燃气表\G25 1.5级
30.000
件
8
远传燃气表\G25 1.5级
20.000
件
9
远传燃气表\G16 1.5级
20.000
件
10
普通燃气表\G2.5 1.5级
10.000
件
11
普通燃气表\G6 1.5级
10.000
件
12
普通燃气表\G4 1.5级
10.000
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及发票,2019年至2023年内物联网远传燃气表G2.5 m3/h及G4 m3/h产品累计销售量至少20万只,物联网远传燃气表G6 m3/h至G25 m3/h产品累计销售量至少2500只。(提供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燃气表应能纳入招标人统一的抄表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不使用投标人自己开发的系统,投标人应对远传表管理系统的兼容性负责。抄表时间和次数可以由抄表系统设置,默认每天抄表一次,此外,应能根据使用方的需求通过抄表系统调整每天的抄表次数和抄表时间。(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所提供的燃气表(G2.5至G16)须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远传燃气表的在有效期内的防爆证书ExibⅡBT3 Gb。(提供防爆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需承诺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工作。(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所提供产品需达到基表与控制模块一体化设计,不允许集成组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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