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车辆段济南客整场灯桥大修工程招标二次公告(项目)
山东
-济南市
1.招标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车辆段济南客整场灯桥大修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聊城北整备车间检修办公楼大修等21个项目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3〕13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大修资金,招标人为济南车辆段,项目业主为济南车辆段。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103号。 2.2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3工程概况: 济南客整场4座灯桥大修 2.4招标范围: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车辆段济南客整场灯桥大修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灯桥类设备生产相关质量认证,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类安全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铁路营业线灯桥施工或维修整治经历,并提供相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提供公司所属作业人员相关高空作业资格证明。 (3).投标人在与招标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查询。 (5).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查询。 (6).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 (7).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公司投标。 (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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