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2024年度食品包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招标公告
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2024年度食品包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XCJHHYHW-G002-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2024年度食品包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食品包装(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详见附件“太原铁路新创餐饮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金海恒宇分公司2024年度食品包装采购项目(二次)明细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如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投标时只接受一级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授权书。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内未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经查询有相关违法行为的,否决其投标。 3.1.4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 2022年5月至今需具有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等复印件,以证明有供货能力。 3.1.6承诺能够按照交货期要求如期交货。 3.1.7所投标商品均需提供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以来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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