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弱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宁德市
受 霞浦县盐田卫生院 委托, 对[350921]SDJS[CS]2024001、薄弱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薄弱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1日 09时1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SDJS[CS]2024001
项目名称:薄弱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4,100.00元
采购包1(薄弱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734,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34,100.00元
磋商保证金: 7,34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