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俐工业园二期锂电池厂房项目主体工程劳务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伶俐工业园二期锂电池厂房建设项目,包含项目有电芯厂房2、分容厂房2、宿舍楼2、连廊4、连廊5、连廊6、风雨连廊、门卫房及配套综合管架、沉淀池、围墙、厂区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55170m2,厂房为单层钢结构厂房;宿舍楼为7层框架结构。
2.2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伶俐工业园
2.3 采购范围: 电芯厂房2、分容厂房2、宿舍楼2、连廊4、连廊5、连廊6、风雨连廊、门卫房及配套综合管架、沉淀池、围墙、厂区工程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所有内容,包括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等。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10天,计划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4]96号)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2014]155号)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近5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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