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达坂城风电场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供水车询价采购询价公告
华能达坂城风电场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供水车询价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5-0-0436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达坂城风电场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供水车询价采购,采购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达坂城风电场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目前未配备供水车辆,目前华能达坂城风电场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用水为租赁水车灌注水箱保障生活、绿化用水;进入夏季,生活、绿化用水量大且需求频繁,租赁水车供水成本大大提高,不能满足现场需求。现需开展华能达坂城风电场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供水车采购工作。请详细阅读附件后按照响应文件模板编制并上传响应文件进行报价。报价单位须于电子商务平台报价结束前将盖章版报价文件的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中,同时,收到中标通知后将纸质版的报价文件(一式两份)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799号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2.2 采购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业绩要求: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1项有关供水车销售或制造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要求,按无效业绩处理。2.是否接受代理商:是,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委托机构的车辆销售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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