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以 丛审批[2024]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
2.1.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2.1.4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1.5建设规模:根据本项目情况,在项目区内采用河道垃圾清理、生态护岸建设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行综合治理,建设规模如下。(1)河道垃圾清理1857吨。(2)生态护岸建设19.2km:其中滏阳河建设生态护岸双侧共4km,北湖建设生态护岸西北侧7.6km,输元河建设生态护岸双侧共7.6km。(3)城镇污水管网建设45.10km:其中黄粱梦镇建设城镇污水管网23.62km;南吕固乡建设城镇污水管网17.20km;三陵乡建设城镇污水管网4.28km。
2.1.6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招标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 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1.2信誉要求: ①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②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1.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28 00:00:00 至 2024-06-03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9 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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