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第一人民医院骨科C臂机采购公告
江苏
-常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13-JTMS-G2024-0012
项目名称: 金坛第一人民医院骨科C臂机
预算金额: 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项目最高限价: 180 万元 , 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按采购人实际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
a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b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所投产品为 进口产品的 ,响应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a.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3) 若所投产品为一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书;
若所投产品为二、三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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