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庐山市蛟塘中心小学校舍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第1次变更]
江西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神华九江公司仓储物资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5007,招标人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倾力打造的智慧化标杆电厂,电厂将智慧化、数字化有机结合,着力打造智慧火电工程,为电厂安全提供智慧保障。
本平台由招标人代表江西公司建设,要具备开放性、兼容性、可移植性和可拓展的能力,以方便江西公司下属公司自建智能仓库系统接入。招标人要保证服务的延续性,协助江西公司下属公司自建智能仓库系统的接入。
九江公司拟优化电厂现有的库房存储环境,建立仓储物资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仓储物资生命周期管控,提升仓储物资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提供智能化的支撑。
本项目是基于九江公司现有库房条件和管理软件系统的基础上,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以及科学的数据处理方法,借助于计算机、网络通信、物联网技术、智能终端、智能设备以及人工智能,实现电厂仓储物资全过程可视化管控、智慧 AI 行为识别、 AI数字化仓储班组管理 、仓储教考培、智能入出库、全智能叉车、智能语音、智能清洁、智慧照明、智能门禁、 智能机器人、自助领料货柜、 自动盘点 、各类统计报表展示等功能;为电厂管理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物资管理信息,以达到科学管理、精准施策,为新老电厂智慧仓储建设,探索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改造模板。
九江电厂仓储物资智能管理系统软件及硬件系统部署实施。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包含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两大部分:
仓储物资智能管理系统软件:包含数据可视化管理、智慧 AI 行为识别、 AI数字化仓储班组管理 、仓储教考培、智能入库管理、智能出库管理、智能库内仓储管理、辅助功能模块以及与 ERP系统数据的实时双向交互;
智慧仓储硬件系统:包含基础部署设备、智能搬运设备、智能作业优化设备、智能监控设备、仓库环境优化等。
通过项目的建设,预期将形成如下科技成果:
1)建成一套仓储物资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电厂物资仓储全过程管控;
2)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发电行业, 应用全智能叉车实现大件物资的自动出入库, 应用料箱式 A GV 实现小件物资的自动出入库 ,优化日常仓储作业;
3)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成功应用于电厂仓储管理,实现智慧仓储;
4)授权软件著作权一项;
5)发表科技 核心期刊 论文一篇;
6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两项。
2.2 其他: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不超过 120个自然日(自合同生效日期起算),其中软件开发工期不超过30个自然日(自合同生效日期起算)。
项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智能或智慧仓储管理项目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应至少包括无人值守、自动盘点、ERP系统数据对接),并至少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1张,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扫描件内容完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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