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一热厂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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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一热厂 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
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一热厂 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勘
察设计,项目批复黑发改电力(2023)771 号,项目业主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
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资本金
20%,贷款 80%),招标人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6LJHYR-S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一热厂 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
勘察设计项目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
厂。
2.4 建设规模:1 台 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抽凝供热机组,同步配套建
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直至完成合同范围内全
部工作,具体以项目实际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 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需要进行的工程现场初步勘察、详
细勘察、工程测量及控制网布置,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岩土工程试验、测试、分
析研究,试桩,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报告和试桩报告资料。主要包括:
(1)厂区、平面高程控制、平断面测量及配合地质、水文专业的测量;
(2)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该区域地貌为开阔性水面,鱼塘,水池
等低洼区域,开展地质调查、勘探、实验等工作时采取相应措施,自行解决。
(3)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
(4)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必要时)、工程测量报告、控制网资料、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土壤电阻率报告等;
(5)编制提交试桩大纲,试桩及编制提交试桩报告,参加试桩大纲、试桩
报告评审会;
(6)进行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并出具合格的沉降观测报告。
(7)设置工程测量及控制网、设置永久基准点,并对工程测量及控制网进
行维护、校核保养等工作。
(8)协助业主进行行业级、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创建工作。在本工程
中要优先采用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投标人在工程竣工后
一年内, 需在后续的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探索,认真研究,并在工程进行过
程中逐步确定发明专利及科技成果。
(9)其他:编制桩基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桩基检测招标文件、编制地基处
理施工招标文件(如需)、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招标文件、编制五通一
平相关招标文件、编制临建招标文件。
2.6.2 本工程设计范围、设计阶段划分及各阶段服务内容
除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单项工程如送出工程、铁路专用线等全厂范围内的
主、辅生产系统、附属生产设施及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等全套工程的勘察设
计及文件、图纸绘制、技术服务等。设计各阶段主要服务内容:详见“第五
章、发包人要求”。
2.7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 5 年至少 2 个已完成的 660MW 等级及以上超超
临界火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投产的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
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提供近 5 年至少 1 个已完成的 660MW 等级及以上超超
临界火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或主任设计师)业
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不包含预可研、可研业绩和分包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或主任设计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
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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