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建设过程技术咨询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 2023〕7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 , 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 招标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建设过程技术咨询服务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浚 16.24km、建设堤防39.29km、建设护岸36.39km(其中拆建21.36km,新建13.72km,加固1.31km)、建设防汛道路38.34km;苏申外港线北段建设堤防23.38km,护岸16.38km(其中拆建7.6km,新建3.87km,加固4.91km),建设防汛道路21.62km(其中新建6m宽防汛道路18.67km,新建3m宽巡堤道路2.95km)。口门建筑物62座(新建36 座、拆建13座、加固改造13座)、新建支河桥梁9座,影响跨江重要桥梁4座,拆建0.5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淞江特大桥,与吴江各半考虑)、加固1.5座(苏沪高速1座、东方大道桥0.5与园区各半),另有2座主河桥梁需设置安全设施(202省道吴淞江大桥,343省道斜淞大桥)等。工程为Ⅱ等,建筑物级别为2级。
2.2.2总投资金额:吴中段425392.45万元。
2.2.3总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96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建设过程技术咨询服务一标段。
2.3.2本合同项目对应投资金额:175.6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止,计划工期约 18个月(具体时间合同内明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2)业绩要求: 近 8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或技术咨询)管理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合同或其他材料需要能辨别出该项目属于中型及以上水利项目,工程规模的定义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标准来判定。)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 1个国内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或技术咨询)管理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合同或其他材料需要能辨别出该项目属于中型及以上水利项目,工程规模的定义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标准来判定)。
( 5)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成员全部需要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6)信用等级要求: /
( 7)投入的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5月 28 日至 2024年 6 月 5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 20 日 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客服QQ:31098064 。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2% (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 、评标基准价为 C=a × A+ β× B ,其中 :C-- 评标基准价 ,A —最高投标限价 ,B —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5 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 ( 下同 ) 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标> 5 家且< 9 家时, B 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标≥ 9 家且< 15 家时, B 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标≥ 15 家且< 20 家时, B 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标≥ 20 家时, B 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 20% 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如有效标为 22 ,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 4 家,如有效标为 23 ,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 5 家);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2%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2% 计算。】。
a 取 0.6 , 0.65 , 0.70 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 =1-a ;
最高投标限价: 1756800.00 元。
7. 4 分值构成
A :投标报价: 46.5 分
B :项目管理机构: 3.5 分
C :服务实施方案: 50 分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 其他内容
8.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 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地 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 A-19 楼
联 系 人:吴政言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苏州市通园路 1 号长丰物流园 1 号楼 6 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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