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西藏
-拉萨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20659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90.6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0.6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此次负责第二至第三标段招标代理工作。
第二标段:日喀则市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白朗、亚东、定结、定日、岗巴、吉隆、江孜、康马)
第三标段:日喀则市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拉孜、南木林、聂拉木、仁布、萨嘎、桑珠孜、谢通门、昂仁、仲巴)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29日前,实施单位进驻现场开始基础施工,启动设备安装; 8月10日前,完成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8月20日前,实施单位完成所有监测设备并网调试及试运行,完成初步验收。8月25日前,全面完成监测对象基础资料录入、预警模型初设等工作,启动正式运行。10月底前提交竣工资料。预警监测项目运维和质保期3年(自提交竣工资料之日起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或具备有效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乙级资质证书。注:所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应符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通讯技术要求》和《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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