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K.弹性纤维膜过滤含硫氰酸钠污水技术研究陶瓷膜过滤系统招标公告
(重招)2024年上海石化弹性纤维膜过滤含硫氰酸钠污水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弹性纤维膜过滤设备1套)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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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4年上海石化弹性纤维膜过滤含硫氰酸钠污水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弹性纤维膜过滤设备1套)(WZ20240530-2115-6030-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陶瓷膜过滤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陶瓷膜过滤系统\Q=15m3/h ≥99%/污水
1.00
套
包1-陶瓷膜过滤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资质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7 企业资质及能力要求:(1)投标商须满足询价文件中其他相关要求,不接受技术负偏离(须提供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商须承诺经过处理后需满足:初期处理能力(进水量)≥5m3/h(中试膜处理量),设计能力按15 m3/h(总进料输送泵、进料总管)考虑,不溶物去除率≥99%,运行浓缩倍数≥100倍,过滤后不溶物含量<5mg/L。(须提供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由于本项目为改造项目,成套设备的设计需按照现场可利用空间布置,外形的尺寸应≤7500mm2500mm2500mm(长×宽×高),投标方应提供设计方案及图纸。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起至今石油化工类似工况下至少1套弹性纤维膜处理硫氰酸钠污水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验证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应包含验证试验数据或检验报告数据)等证明文件。
3.1.9 其它否决条款:如资格审查项与询价文件有任何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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