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产及管理人员一般用车租赁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
招标公告
2024年生产及管理人员一般用车租赁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 项目 编号: XT-2024-FW-012-4)
2024年生产及管理人员一般用车租赁框架采购 ,招标人为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 信息
- 1 项目名称: 2024年生产及管理人员一般用车租赁框架采购
- 2 招标 人: 广东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1.3 招标 代理机构:
1.4 采购模式: 公开招标 采购
1.6 项目类别: 服务 类
1.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8 资金落实情况: 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框架有效期: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1.11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招标人向中标人实际采购总量合计达到中标份额估算金额的80%-12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招标人向中标人实际采购总量合计未达到中标份额估算金额80%的,双方可通过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合同的实际采购总量合计达到中标份额估算金额的80%时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中标份额估算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 以广东省 21市为主(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韶关市、佛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2 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车辆租赁、车辆投保、应急处置、定期保养、车辆维修、车辆年审等(具体以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2.3项目规模 及 标的清单
( 1) 项目规模:项目估算金额约为 4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 2 )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项目设置 1个标的,不区分标包。按照标的规模大小(中标份额比例),计划选取前2名的中标单位。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的中标比例分别为60%(估算约240万元)、40%(估算约160万元)。
( 3) 标的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其他说明:
所有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3、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4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不含限价本身)为有效报价。 - 5付款方式
签订订单合同时,订单合同双方协商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
(一)一次性支付:
车辆租赁到期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付款申请书、对应金额的 [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车辆租赁费清单的复印件等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材料,招标人在收到上述材料且审核无误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车辆租赁费。
(二)分期支付:
租金每 [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付款申请书、对应金额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车辆租赁费清单的复印件等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材料,招标人在收到以上材料且审核无误后40天内付清当期汽车租赁费全款。
(三)合同费用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款以人民币结算。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支付申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请款通知书、服务确认单等,具体以中标人实际要求为准)。中标人未按上述约定申请支付的,招标人有权迟延支付相应价款,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四)结算时需提供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提供满足招标人税票需求的则由招标人扣回差价。例如:实际提供3%的增值税专票,则最终结算金额(含税3%)=【原审定应结算金额(含税13%)∕1.13】×1.03。
(五)如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的,招标人有权在待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收中标人违约金及赔偿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身份证明文件。
3.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标的)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6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投标人,在处理期内对尚未完成评标、评审的(招标与非招标项目),否决其投标、参与评审的资格;对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
3.7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
招标公告
2024年生产及管理人员一般用车租赁框架采购-招标公告当前项目